详细内容
消防审批消防盖章的流程和资料
1.建筑装修改造工程消防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装修施工图、电气图、消*、电和排烟图及装修改造方案。
2.(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中所使用的材料)装修改造所在层的原始平面图标出装修部位,所有装修水电施工图对改变或新增的消防设计方案及图纸,蓝图纸必须是具有设计资质的单位设计,并加盖本年度报审*章。
3.报施工现场时,建设单位、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与装修改造的施工单位签订的消防协议书,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消防保卫措施和用火用电制度。
消防设计蓝图包括: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图、灭火器布置图、防烟排烟系统或自动排烟图。设计好的消防蓝图设计院会在上面盖上该院的公章及出图章,设计者出具注册建筑师证书及身份证并盖单位公章。
以上是消防设计时需要的一些资料,在报消防时还需要更多的资料。
1、消防设计甲级资质出图;
2、消防设施、电气检测代理;
3、消防施工资质出图;
4、消防图纸审核、工程验收全权代理;
5、消防报审代理;提供各种消防验收资料;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中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中的相关规定:
第十一条: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第十三条: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合格书,并在全套施工图上加盖审查专用章。审查合格书应当有各专业的审查人员签字,经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审查机构公章。
审查机构应当在出具审查合格书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2、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将施工图退建设单位并出具审查意见告知书,说明不合格原因。同时,应当将审查意见告知书及审查中发现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问题,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消防电检包含哪些内容?-消防图纸设计公司
1、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公众聚集场所是否通过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检查;
2、建筑物或者场所的使用情况是否与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时确定的使用性质相符;
3、单位消防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4、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定期进行检测,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是否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是否完好有效;
5、电器线路、燃气管路是否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6、疏散通道、出口、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分区是否改变,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
7、是否组织防火检查、消防演练和员工消防教育培训,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8、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
9、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10、其他依法需要检查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