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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的设计要求
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根据建筑物的实际情况,可独立设置,也可以与保安监控室、综合控制室等合用,并保证专人24小时值班。
1.仅有火灾探测报警系统且无消防联动控制功能时,可设消防值班室,消防值班室可与经常有人值班的部门合并设置。
2.消防设计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灭火系统或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机械防(排)烟设施的建筑,应设置消防控制室。
3.消防设计具有两个及以上消防控制室的大型建筑群或超高层,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4.消防控制室应设有用于火灾报警的外线电话。
5.消防设计消防控制室应有相应的竣工图纸、各分系统控制逻辑关系说明、设备使用说明书、系统操作规程、应急预案、值班制度、维护保养制度及值班记录等。
哪个建筑需要消防设计:
1.以下商业建筑将设在电梯,消防:
(1)建筑高度超过24m,建筑每层面积超过1000m2的建筑,商业,
(2)建筑,商业,建筑每层面积小于1000m2,高度大于32m。
(3)营业楼层位于商业,建筑,有六层或更多楼层。
2.电梯,消防应该按照防火划分成布置一层,电梯,消防应该靠近消防-controlled中心,靠近防烟楼梯,应该直接去室外exit或者通过距离不超过30米的通道通向室外。在室外,它应该与消防通道相连。
3.电梯,消防,建筑,商业,大型应该独立设置,既可以作为客梯也可以作为货梯,而且应该靠近消防省的布置,
4.电梯,消防,建筑,商业,大型不应与建筑部分相邻或较高的住宅建筑混用。
5.消防电梯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的有关规定。
在我国,并不是所有的工程在开工前都需要办理施工许可证,还有六种工程不需要办理:
(一)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工程
根据建设2001年7月4日发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号文第二条规定,所谓限额以下小工程是指在工程投资30万元以下或在建筑投资300平方米以下的工程,建筑,同时,《办法》号文进一步说明,各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 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调整配额,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工程,建筑作为文物保护单位
《建筑法》第83条规定:“建筑、古建筑,的修复,依法属于核定文物保护的,由执行根据文物保护的有关法律规定。”
由于这类工程的特殊性,工程, 《建筑法》明确规定这类开工前无需申请施工牌照。
(3)临时建筑
临时建筑经常发生在建设,工程,比如工人宿舍和食堂。由于这些临时建筑, 《建筑法》的生命周期较短,也明确规定没有必要为这样的工程申请施工许可证
(4)房屋军事建筑
由于这种工程涉及军事机密,不宜透露太多信息。《建筑法》第84条明确规定:“管理在房屋,建筑,工程,建筑、活动军事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根据本法制定。”收藏家撤退
(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工程,建筑,
这种工程开工的前提是有批准的开工报告,而不是施工许可证。因此,自然没有必要为这种工程申请施工许可证
消防设计的重要性
平时关注身边的消防设施在关键时候能派上用场,所以我们需要熟悉了解身边的消防设施。
1、消火栓在哪里?
楼道里。查看消火栓箱是否明显,是否贴有标示,标识是否清楚,是否明确开启方向,是否易于开启,开启角度是否大于120度。
2、消火栓开启是否顺畅?
检查箱内设施是否完整,包括水带、水枪,两端卡扣是否完好,是否与水枪、消火栓相配套。
3、消火栓一般配有两只4公斤的灭火器。
灭火器是否过期,指针是否处于绿色区域,组件是否完好等。还有,灭火器及消火栓是否做到定期检查,是否由物业每月进行检查并登记。
4、电梯厅附近,会有烟感报警器,
烟感报警器是否有安装,查看烟感工作指示灯是否闪烁。
5、高层建筑都要求配有三种疏散楼梯:
敞开楼梯、封闭楼梯(安装防火门)和防烟楼梯(楼层达到32层以上,必须要有防烟楼梯)。
6、在楼梯口,应该配备常闭式防火门。
防火门是否完好,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提示标识。闭门器是否完整好用,顺序器是否完好可靠。防火门内密封条是否完好。
7、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当设置避难层。
从首层到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米。例如:层高为44层的建筑,就需要两个避难层,一个在15层左右,一个在30层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