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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建筑消防蓝图设计标准
高层建筑消防蓝图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标准:
1 塔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部不应小于住宅的1/4周边长度;
2 单元式、通廊式住宅的消防登高面不应小于住宅的一个长边长度;
3 消防登高面应靠近住宅的公共楼梯或阳台、窗;
4 消防登高面一侧的裙房,其建筑高度不应大于5m,且进深不应大于4m;
5 消防登高面不宜设计大面积的玻璃幕墙
6 登高面与建筑之间不得有妨碍登高的高大乔木。
7 登高面范围内宜有建筑的出口。
为了满足广大的客户需要,我公司设立了设计部,工程部,维修部,消防公关部,市场营销部,提供专业的消防工程设计,消防工程安装,消防工程整改,消防工程局部改造,消防工程维修,消防工程报建,消防手续审批办理等。消防设计施工后,如何办理消防许可证?需要什么手续?
许可条件:
1、建筑消防设计已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取得结论为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且按原设计施工,变更部分内容、程序符合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
2、取得建筑消防检测机构对申报建筑的消防设施完全检测报告,有钢结构的工程还应提供钢结构防火涂料厚度检测报告,结果符合消防规定,结论为合格;
3、有消防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且符合有关法规授权施工范围;
4、申报表上填写的各种消防产品(含防火阻燃材料和防火建筑相关产品)的规格型号并附检测报告,结论符合消防规定和法规要求;
5、申报工程现场已施工完毕,具备法定竣工条件,建设单位已依法组织建筑消防自检自验,且具备《消防验收自检自验合格报告》;
6、符合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范对竣工建筑消防的要求。
消防改造要遵守国家相关的规定,为了加强消防管理工作,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甲方在建筑装修消防改造前,必须办理“建筑消防设计审查”手续,施工前办理“施工消防报批”,交工后必须办理“建筑消防验收”手续才能使用,因这些手续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一般委托装饰公司代办。室内消防改造的内容主要包括消防系统的设计及有关手续报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改造,喷淋灭火系统改造,消防广播系统改造,应急照明系统改造,消防系统测试及调试以及消防检测及消防电气检测。室内消防改造的类别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喷淋灭火系统,消防广播系统以及应急照明系统等。
消防改造即是对现代建筑中的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根据功能进行设计改造。消防系统是现代建筑中不可缺少的一套防患系统,尤其是在高层建筑的室内基本设备中,常用于检测室内火警、自动灭火、协助人员疏散,为用户提供的居住及办公环境。消防系统在专业技术、功能配套等方面都具备一定的独立性,因此它一般由专业的公司负责设计、施工或改造。消防系统的管道、设备与室内装修有着一定的互相影响,通常是配合施工;在后期的维护工作中,也需要建筑装修的一定配合,为减少协调工作量,简化工程管理工作,可以由建筑装饰企业牵头,进行总承包,对消防工程进行专业分包。
1、消防设计备案是《消防法》(现行2008年版)出现的制度。
2、消防设计备案的区别,简而言之:
(1)对小项目实行备案,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再消防设计备案;对大项目及较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
(2)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核属于行政许可;
(3)备案可能被抽中,审核必须向消防机构申报;
(4)备案可以在互联网申报,审核必须到消防机构申报;
(5)备案合格及不合格的在互联网上公告结果,审核合格的或不合格的,公安消防机构均应出具加盖印章的法律文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6)办理时限,备案3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公告,审核20个工作日内出法律文书意见;
(7)备案手续不办的多罚款5000元,审核手续不办擅自施工的,罚款3万元多30万元,还必须责令停止施工。
3、消防法规定原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所有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