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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控制室的设置要求
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等规范的要求,消防控制室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单独建造的消防控制室,其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2.附设在建筑物内的消防控制室,宜设置在建筑物内首层的靠外墙部位,距通往室外出入口不应大于20m。亦可设置在建筑物的地下一层,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小时的隔墙和1.5小时的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并应设直通室外的出口。
3.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的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
4.消防控制室的送、回风管在其穿墙处应设防火阀。
5.消防控制室内严禁与其无关的电气线路及管路穿过。
6.消防控制室消防设计周围不应布置电磁场干扰较强及其它影响消防控制设备工作的设备用房。
消防控制室内设备的布置
消防控制室的消防控制设备,值班、维修人员都要占有一定的空间。为便于设计和使用,又不致造成浪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对消防控制室内控制设备的布置作了明确规定:
1.盘前操作距离:单列布置时不应小于1.5米,双列布置时不应小于2米。
2.在值班人员经常工作的一面,消防设计控制盘至墙的距离不应小于3米。
3.盘后维修距离不应小于1米。
4.控制盘的排列长度大于4米时,控制盘两端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米的通道。
5.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安装在墙上时,消防设计其主显示屏高度宜为1.5米~1.8米,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米,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米。
消防设计蓝图包括: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疏散指示图、灭火器布置图、防烟排烟系统或自动排烟图。设计好的消防蓝图设计院会在上面盖上该院的公章及出图章,设计者出具注册建筑师证书及身份证并盖单位公章。
以上是消防设计时需要的一些资料,在报消防时还需要更多的资料。
1、消防设计甲级资质出图;
2、消防设施、电气检测代理;
3、消防施工资质出图;
4、消防图纸审核、工程验收全权代理;
5、消防报审代理;提供各种消防验收资料;
消防设计的重要性
平时关注身边的消防设施在关键时候能派上用场,所以我们需要熟悉了解身边的消防设施。
1、消火栓在哪里?
楼道里。查看消火栓箱是否明显,是否贴有标示,标识是否清楚,是否明确开启方向,是否易于开启,开启角度是否大于120度。
2、消火栓开启是否顺畅?
检查箱内设施是否完整,包括水带、水枪,两端卡扣是否完好,是否与水枪、消火栓相配套。
3、消火栓一般配有两只4公斤的灭火器。
灭火器是否过期,指针是否处于绿色区域,组件是否完好等。还有,灭火器及消火栓是否做到定期检查,是否由物业每月进行检查并登记。
4、电梯厅附近,会有烟感报警器,
烟感报警器是否有安装,查看烟感工作指示灯是否闪烁。
5、高层建筑都要求配有三种疏散楼梯:
敞开楼梯、封闭楼梯(安装防火门)和防烟楼梯(楼层达到32层以上,必须要有防烟楼梯)。
6、在楼梯口,应该配备常闭式防火门。
防火门是否完好,是否向疏散方向开启,是否设置“保持防火门关闭”提示标识。闭门器是否完整好用,顺序器是否完好可靠。防火门内密封条是否完好。
7、建筑高度大于100米的公共建筑应当设置避难层。
从首层到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宜大于50米。例如:层高为44层的建筑,就需要两个避难层,一个在15层左右,一个在30层左右。